当前世界形势云诡波谲,孤立主义在欧美开始抬头。过去几个世纪的历史对我们最大的启示也许就是封闭必然落后,开放才能进步。科技领域更是如此,开放创新在过去二三十年来已经成为了学术界的共识。邻国日本近10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开放创新。2014年日本科技白皮书指出封闭创新已经到达了极限,未来开放创新将成为主流。2017年和2018年的日本科技白皮书连续两个年度报告主旨定为“加速开放创新”。
基于这种认识,日本制定了促进开放创新的举措,极大对开放创新的投入,到2025财年企业向大学和国立研究院所的投资增加到2015财年的3倍,约为8400亿元人民币[1]。日本开放创新的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生物医学、新能源等领域都出现了一批世界级的商业化成果。
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湾区城市间、湾区城市与国内其他城市、湾区城市与世界科技中心之间的协同发展至关重要。2019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特别强调要统筹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跨区域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学习日本开放创新举措,对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有重要借鉴意义。
日本促进开放创新的举措,可以分为6个大的方面:提升促进开放创新的机制、企业研发税收减免、激活科技人才循环、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产生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的战略应用和标准化。
一、日本促进开放创新的背景
近些年来,开放创新成为世界科技创新领域的新风潮。从基本观念上看,开放创新不是一个新想法,而是一种常识。中国古代就有集思广益的故事。三国时诸葛孔明有一个叫杨颙的主簿劝他办公不要事必躬亲。诸葛丞相在其病死后写下了《教与军师长史参军掾属》,其中提到:“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西方广为流传的一个故事是18世纪英国议会悬赏航海钟。由于航海中波浪的影响,传统的钟摆无法准确的走针,因此航船无法准确知道自己在海中的位置。1707年英国海军因此遭遇了西西里海难重创。自学成才的钟表匠哈里森最终设计出了能够避免海上晃动影响的钟表,极大地推动了人类航海的发展。但是直至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人们才正式将开放创新作为一种正统的创新模式提出,2003年美国学者Chesbrough正式提出了开放创新的概念,而后这一概念迅速席卷全球学术界和实业界。
2014年日本政府认识到传统创新模式,即封闭创新,也就是一个机构在其边界内部进行创新活动,已经走到了尽头。日本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必须推倒院墙,走向开放合作。而日本当时存在很多阻碍开放创新的因素。日本产学研之间合作深度和广度都不够,不同机构之间的利益存在较大冲突。日本的经济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多,活力不强。日本学者的流动性不够好,学术研究和企业实践无法兼顾。为此,日本政府推出了开放创新战略。
二、日本促进开放创新的举措
(一)提升促进开放创新的机制
日本政府首先做出了顶层设计,建立了委员会,召开产学政对话会议。2015年日本内阁组织了开放科学专家小组,并提出了《日本促进开放科学的报告》。文部科学省联合经济产业省经常举办产学政对话会议。其次对开放创新中最重要的组织——大学进行了指导和改革,指导大学建设产学政合作系统。其中包括非常有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TLO)。TLO扮演的角色是大学和产业界的桥梁,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截止2017年8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一共批准了35家TLO。批准的TLO可以获得政府支持(例如专利费减免)和大学的资金支持。[2]
(二)企业研发税收减免
日本主要的R&D税收减免由3部分构成:基于支出额的R&D税收减免+开放创新活动R&D税收减免+高R&D强度的税收减免。前两项是长期政策,第三项是至2018财年的临时政策。私营企业和大学 、研究院所开展的合作R&D活动可以获得20%-30%的税收减免。再加上另外两项,总计最高可以获得不超过企业所得税45%额度的减免。[3]
(三)激活科技人才循环
开放创新强调的是思维碰撞,人才是核心中的核心。日本政府开发了交叉任职体系,来推动世界顶级科研人才在不同组织(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流动。交叉任职体系可以保证研究人员在被两个以上组织雇用时的工作开展,不用担心社会保险和养老金等问题的困扰。
(四)搭建合作平台
建设开放创新合作平台,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科技城市。也就是发展“东西”两大科学城:筑波科学城和关西科学城。二是社区层面。构建世界领先的本地导向的研发和展示基地,也就是所谓的研究复合体。研究复合体是一种类似科技园区的科创形态,例如神户港岛地区。三是研究中心,主要以大学为依托,联合企业建设的研究开发机构。比如京都大学和佳能、大塚制药合作建设的集成医学生物成像创新技术中心。
(五)促进中小企业产生
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运作灵活,非常适合创新活动和短期内的科技种子的商业化。日本近年来缺乏创业文化,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产生不足,日本政府开展培养创业技能的专门计划、支持大学创业企业的产生、日本内阁甚至为新产品和服务提供信誉背书等一系列的措施。
(六)国际知识产权的战略应用和标准化
一是推进标准化国际接轨。为了更好地融入世界创新活动中,日本政府积极推进本国工业采用国际标准,例如智能制造、节能等国际标准。二是大力促进国际专利合作。日本和40多个国家建立了快速专利申请通道——发明申请高速(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可以让本国企业快速通过国外专利初期审查。[4]
总体而言,经过这些举措,日本开放创新已经产生了一定成效。以生物医药领域为例,目前日本处在世界领先地位,近十年来就有2012年山中伸弥(2012)、大村智(2015)、大隅良典(2016)、本庶佑(2018)四人获得诺贝尔医学奖。日本企业和学术界在生物医药研发过程特别是商业化和市场化方面广泛合作。例如山中伸弥从事的iPS细胞研究催生了再生医疗。经过与武田制药等企业的合作,该领域正在成为日本未来发展的重要产业。本庶佑教授提出的癌症免疫疗法在小野药品的支持下,成功推出了抗癌新药。免疫治疗也成为了日本领先世界的另外一个重要医药产业。
三、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启示
(一)重视顶层设计,成立大湾区开放创新专家委员会
孙中山先生讲知难行易。真正认识了一件事的价值和本质,就会不怕困难十分紧迫地去做。开放创新已经从实践上被证明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硅谷的崛起就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放创新对于未来科学技术发展、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建议充分利用行政咨询体系,在现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专门的开放创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广东、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官员、科学家、企业家共同组成,研究出台专门的开放创新计划,明确开放创新的建设蓝图和路线图。同时开放创新专家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三地产学研机构参加的开放创新大会,听取各界的意见,推动各界对开放创新的认知。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多元化人才流动
开放创新涉及很多方面、层次和主体,落在根本是人才。粤港澳三地管理体制存在差异,人才流动存在一定的障碍是客观事实。在大湾区建设背景下,三地还出现了科技人才竞争的初步态势。广东省建立了“一个平台、一张卡、一批人才驿站、一张网、一系列高端人才活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也 出台了 “人才优粤卡”服务。香港推出了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澳门也提出了“优才引进计划”。
未来社会高科技人才局限于一个机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在多地区多机构间流动将成为常态。因此与竞争相比,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与合作才是更重要的趋势。建议三地建立一个“大湾区科技开发创新人才平台”,推进三地科技创新人才的循环。进入该平台的人才在三地均可享受当地的社会服务。同时参考日本的模式,尝试建立三地不同机构的联合聘用机制,进入创新人才平台的高科技人才经原雇佣单位同意,在保留雇佣关系的同时,可以和新机构建立雇佣关系。并在此平台上解决人才的社会保险问题。
(三)开放教育资源,建立大湾区虚拟大学城
粤港澳大湾区有很好的高等教育资源。香港的大学屡居世界前列,在Quacquarelli Symonds(QS)《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榜》中,共有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五所大学打入世界100强。广东省有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一流学府。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近年进步迅速。建议三地联合建立在线的虚拟大学城,鼓励大湾区内大学间的视频选课、视频上课,积累开放网上公开课资源,促进领先大学的教育扩散,推进教师专业交流、学分互认等,提升湾区人才培养实力。
(四)促进平台共享,提升科研设施的共同利用
科技创新平台是科创活动的物理载体,既为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工具,同时也提供了重要的交流机会。建议最大程度开放科技平台,提升科研设施的利用效率,促进科研人员的交流活动。一是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及深港双方毗邻区域打造成为“大湾区科学城”。二是要三地相互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例如香港可以开放香港科技园的“医疗科技创新平台”和“人工智能及机械人科技创新平台”。广东逐步开放“中国散裂中子源”、“深圳大亚湾中微子实验站”、“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加速器驱动嬗变系统研究装置”及“强流重离子加速装置”等5个国家重大科学装置建设。
(五)注重科学方法,提升创新政策效率
政策不能是海市蜃楼,一定要对症,要具有可操作性。从日本经验来看,有效科技政策的关键是要将科学方法引入到政策制定中。建议可在现有科技智库的基础上,推动联合三地科技政策研究人员,成立专门的大湾区科技政策研究中心。政府每年固定投入一定的研究经费,专用于大湾区科技政策的研究。具体研究中:建议首先每年开展问卷调查,征集三地大学、研究院所、企业关于开放创新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相关数据,为研究打下基础。
(六)加大合作力度,融入国际开放创新潮流
要加大国际合作的广度和力度,特别是和日本、韩国、欧盟主要国家的科技合作。一是可以围绕我国特别是粤港澳拟建设的大科学装置建立多个合作研究中心或者研究项目,最大程度向国外科学家开放,为人类知识发展提供助力。二是加大对科技跨国公司和中小企业的开放程度,与国内企业高度融合,相互学习。三是鼓励大学和企业到海外建立研究中心。四是鼓励吸引国外科学技术人才到粤港澳湾区工作、学习和生活。
[1] 根据日本政府智库National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NISTEP)的数据,2015年日本企业R&D支出约为13.7兆日元,其中投资给大学3.64兆日元,国立研究机构1.4兆日元。数据来源网络地址:https://www.natureindex.com/news-blog/in-japan-corporates-make-reluctant-partners.
[2]原始资料来自于日本经济产业省网站,后经整理总结。网络地址:https://www.meti.go.jp/english/policy/economy/industry_academia/index.html#press。
[3] 原始数据来自于经合组织(OECD)报告,后经作者翻译整理总结。网络地址:https://www.oecd.org/sti/rd-tax-stats-japan.pdf.
[4] 原始资料来自于日本科技白皮书,后经作者翻译整理总结。网络地址:https://www.mext.go.jp/b_menu/b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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